来源:特区新闻广场随着移动支付方式的普及,大家买东西经常会扫码支付,然而有人却动起了歪脑筋,将商家收款码“偷梁换柱”,想要不劳而获近日,海沧法院审理了一起调换商家收款二维码实施盗窃的案件一起来看张某、李某、杨某三人无固定职业,游手好闲的他们打起了商贩收款码的主意。
去年12月底开始,三人在凌晨来到海沧区新垵村、霞阳村等地,将事前准备的微信、支付宝收款二维码覆盖在摊位的收款二维码上,趁大家都没发现,顾客原本支付给商家的钱款就被“偷”走了统一收取赃款后,他们把这些钱用于日常花销。
海沧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苏容:张某提供了自己的微信和支付宝的收款账号,李某将相应的账号在网店上去制作成了收款二维码,在海沧区的村道里随机地选择流动摊贩,去张贴覆盖他们的收款二维码今年1月,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海沧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张某、李某提起公诉,杨某因犯罪情节轻微另案处理海沧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李某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再次盗窃数额超过1500元的,即认为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已构成盗窃罪海沧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苏容:被告人张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 数额达到了1700元人民币,因此我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提醒,商家在使用二维码收款前,要注意核查收款账户名等信息,同时可以通过开启资金到账的实时语音提醒、定期更换二维码等方式来保护自身财产权益。